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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員工認股權證」之規劃與評價 (上)
專精企管_退休金精算、員工認股權評價、無形資產暨企業評價   2007-11-02 10:06:46 作者:專精企管 葉崇琦 精算師 / 黃輝煌 企業評價師 來源:專精企管  文字大小:[][][]

「員工認股權證」之規劃與評價 (上)

專精企管 葉崇琦 精算師 / 黃輝煌 企業評價師

壹‧員工分紅化之因應:

97年1月1日即將執行員工認股權證費用化,將對台灣過去留才之主要工具之一「員工分紅配股」有重大之影響,企業為免對財報產生過大之衝擊,又要避免人才流失,較多公司因應之方式有發行員工認股權證、調薪、加發獎金…等,在此另加入幾項公司可考慮之留才方案,及各方案之優缺點比較整理如下表:

各項員工分紅費用化因應措施及優缺點:

 

調薪

加發獎金/提高現金股利

訂定久任獎金/離職辦法/簽約金辦法

發行員工認股權證

虛擬認股權計畫/

股票增值權

優點

‧容易計算及說明,行政成本較低。

‧基層員工及風險規避者之員工較喜歡。

‧屬變動成本,可配合公司獲利調整。

 

 

‧簽約金讓員工先落袋為安,屬風險規避者之員工較喜歡。

‧離職金依所得稅法規定屬退職所得,員工可享有定額免稅。

‧留才效果較長期。

‧獎勵未來而非獎勵過去,員工與股東之利益較一致,降低代理問題。

‧留才效果較長期,且屬變動成本。

‧公司短期現金流量之壓力較低。

‧公司先節稅,員工幾年後才繳稅

‧對高階人員留才效果尤佳。

‧左邊「員工認股權證」之優點都有。

‧不受「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」..等法規約束,辦法設計彈性更大。

‧減少發行權證或日後發行新股之行政成本,不稀釋股本。

缺點

‧固定薪是維持因子激勵因子”.留才及激勵效果有限.

‧就勞基法的規定而言,其屬「工資」項目,會提高勞保、健保..等二次成本。
且固定薪調高後,日後如遇產業景氣不佳,要與員工重新議定工資時,需經員工同意,失去彈性。

‧就中高階之薪資結構而言,提高固定薪非最有利。

‧辦法訂定應注意避免被歸入為工資。

 

‧公司留才之成本較難與公司未來獲利連動。

‧如日後採發新股,仍有股權及投票權稀釋問題。

‧如連續二年虧損,不見得能申請發行。

‧可能公司沒賺錢,僅因市場景氣或籌碼變化造成股票上升,員工會受到過度之獎勵。

‧經理人可能過度使用財務槓桿,提高風險以增加個人獲利。

 

‧依39號公報80段規定,即使於96年底前搶發虛擬認股權計畫,亦需於9711日將該負債做評價,列為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入帳。

其它如實施庫藏股制度、發限制性股票、公司相對提撥之員工持股信託…等,也都有一定之留才效果。至於公司要如合選用最合適之留才辦法,或針對不同員工特性(階級、工作性質…)採用不同留才辦法組合,以兼顧短中長期之效果,一般可考量之因素有:產業特性、公司文化、同業薪資調查、公司屬新創期或成熟期、公司股價屬於相對高點或低點…等,因目前較多公司將發行「員工認股權證」做為因應方案之一,故以下再就員工認股權之規劃之評價做說明。

貳‧員工認股權之規劃:

如公司決定發行員工認股權後,應依不同特性之公司而考量不同之重點,一般而言,規劃時可思考重點有:

1. 目的如為留才,是否需搭配其它留才方案,以兼顧不同員工感受到之效果?

2. 預測成本及對公司財報之影響後,是否在公司可接受範圍?

3. 何時是最合適之發行時點?是否將員工認股權證組合成重點人員經常性薪酬結構之一部份?

4. 發給誰?發多少?日後高階人員持股比例是否適當?對公司經營治理有何影響?

5. 既得期間及既得比例要如何訂定?是否能降低公司人才斷層?是否需要將員工分類,給予不同的既得期間?是否有必要附加其它條件(如公司連續三年獲利成長超過10%)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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