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後 帳怎麼算?
來源:工商時報 / 950421
【黃惠聆】
婚禮上,每對新人都沈浸愛裡,每個新娘子幾乎都會感受到藝人小S所說,擁有這一切「是上輩子修來的福氣」。但生活是現實的,每個婚姻都有不一樣的結果,結婚後的王子、公主不見得幸福快樂,包括丈夫外遇、喪偶,都是已婚婦女不願意見到結果,然而最悲慘的是情況莫過於日前出現的社會新聞─「一女子因不堪丈夫拋棄,背負卡債,經濟壓力大,開瓦斯自殺,兩位女兒也分別氣絕身亡」。
大家都知道,台灣離婚率節節攀高,到底有多高?根據內政部統計,民國九十二年,平均每天都有一百七十八對夫妻離婚,去年底台灣離婚人口更高達一百零七萬三千二百五十七人,然而在民國六十五年時,台灣地區離婚人口還不到十萬人(九萬七千七百九十六人),近三十年來,台灣離婚人口持續快速上升。
當愛已遠逝,當夫妻決定分手之際,將會面對共同擁有的財富如何拆?共同擁有的保險單是否有效?離婚後,雙方綜合所得稅如何報?帶著子女的單親父母又該如何理債理財?會面臨多項問題,雙方又如何從殘缺的愛走出,讓自己重新出發,除了心情調適之外,經濟獨立更是不能少。
本週及下週「財富總體檢」,將針對各項離婚時以及離婚後的各種理財理債相關問題作深入探討。
離婚時,夫妻雙方要面對的五大問題:
1.法定財產婚後財產各拿一半
如果沒有特別約定,所有夫妻都是採「法定財產制」,這種制度財產是夫妻各自所有,沒有共同財產,但如果婚姻關係消滅,則有剩餘財產分配問題,此時夫妻的婚後財產扣除債務後,如有剩餘,雙方剩餘財產的差額,應平均分配,但婚前各自財產是可以各自保有。
例如丈夫與妻子在婚姻關係存續中的勞動所得(如薪資所得、利息所得),以及勞動所得所衍生的所得(把薪水再拿去投資所賺的錢),屬於婚後財產,可以請求雙方各拿一半。
一般法律規定都很簡單,但實際要分割時並不容易,要公平對分,更難。律誠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韓世祺指出,離婚案件千百種,實務上個案處理方式也不同,除了裁判離婚外,協議離婚的財產分配,只要雙方協議即可,當然也有雙方「談不攏」最後協議將不動產分年贈與給「小孩」。
2.如何報稅離婚登記前合併申報
胡榮一說,在年度中離婚之夫妻雙方可以選擇合併申報或者單獨申報。離婚日期是以登記為要件,也就是離婚生效日是以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日為準,若是法院判決離婚者,則以判決日為準。若只是雙方簽字,並未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,仍得合併申報,若有一方未辦理結算申報,一旦有短漏報之情事,稅捐稽徵機關依法得向未辦理結算申報之一方補稅處罰。
3.子女監護權協議離婚爭議少
辦理離婚案件時,夫妻之間最無法「喬」的事物到底是財產、還是子女?韓世祺說,需視個案而定,難以一概而論,但通常若雙方對子女監護歧見很大時,會比財產問題難處理得多,因為雙方會比較情緒化;如果是協議離婚的情形,只要雙方在離婚協議書內載明子女監護權的歸屬,就可以決定子女監護權,但如果是裁判離婚的狀況,則訴請離婚的一方,通常會一併請求法院把子女監護權判給他,在訴訟當中,社工人員會前往訪視並作成報告,法官會參考該報告、離婚的責任歸屬、資力、子女意願等來決定監護權誰屬。
4.贍養費離婚協議免贈與稅
依照稅法規定,夫妻之間任何贈與不必課徵贈與稅,然而在離婚時,夫給妻或者妻給夫的贍養費到底算不算贈與?勤業眾信稅務部副總經理胡榮一表示,如果雙方是「兩願離婚」也就是心甘情願的協議離婚,不是經法院的判決離婚,夫或妻給對方的財產都不是屬於「贈與行為」即可以免課贈與稅。
至於離婚生效後,於離婚協議書記載外,如夫再給妻的現金或財產,是否可免課贈與稅?妻(受贈人)應負舉證責任,如無法證明是離婚當時就約定,夫就約定要給付,而且是屬於無償的移轉時,這部份還是會被課贈與稅。
5.保單處理家庭保單失去效力
專精企管公司總經理葉崇琦表示,在夫妻離婚之後的壽險保單,多數保險公司認定「離婚」並不是保單失效的主要原因。不過,也有保險公司認定夫妻既已離婚就沒有保險利益問題,為了避免道德風險,所以,主張「保單失效」,因此,這將視保險公司不同,或個案不同而異。但對於家庭保單以及夫妻連生保單,「離婚」會讓保單失效,要保人可以解約也可以轉換保單。
要保人 | 被保人 | 受益人 | 建議 | |
情況一 | 夫 | 夫 | 妻 | 夫主動改受益人即可 |
情況二 | 夫 | 妻 | 夫 | 妻主動撤銷保險(保險法105條) |
情況三 | 夫 | 妻 | 子女 | 妻可考慮讓保險繼續有效(保險法106條,如夫要改受益人為自己,需被保險人妻同意) |
資料提供:專精企管
當然保單效力是否持續,首先就看要保人是否續繳保費而定,當然如果要保人(如果夫)和被保險人(如果是妻),妻也可以主動通知保險公司,主張保單無效論,保險公司自然就會將解約金退還給夫。(上表)
【 2006/04/21工商時報B1/全民財富總體檢】